来源:复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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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一般在出生后1-6小时可以尝试初次喂奶,具体时间需根据胎龄、体重及健康状况综合评估。
胎龄32周以上且体重超过1500克的早产儿,多数在出生后1-3小时可开始微量喂养,每次1-5毫升。这类早产儿通常已具备基本吸吮反射,但需密切观察有无呛奶、腹胀等反应。喂养时优先选择母乳,通过鼻饲管或小勺缓慢喂入,每2-3小时重复进行。若耐受良好,可每日增加1-2毫升奶量。
胎龄28-32周或体重1000-1500克的早产儿,多在出生后3-6小时开始喂养。由于吸吮-吞咽-呼吸协调能力较弱,需采用胃管喂养,初始量为0.5-2毫升/次。需监测血氧饱和度及呼吸频率,避免喂养不耐受导致坏死性小肠结肠炎。此类早产儿可能需静脉营养辅助,待体重达1800克后逐步过渡至经口喂养。
胎龄小于28周或体重低于1000克的超早产儿,通常需延迟至出生后6-24小时开奶。早期以静脉营养为主,待生命体征稳定后尝试微量喂养,初始量不超过0.5毫升/次。喂养期间需严格记录胃潴留量,若残留奶量超过喂养量的50%,需暂停并评估胃肠功能。此类早产儿完全经口喂养可能需要纠正胎龄34-36周才能实现。
早产儿喂养需遵循个体化原则,家长应记录每日摄入量及大小便次数,注意奶温保持在37-38摄氏度。喂奶后保持右侧卧位30分钟,定期测量头围体重。若出现奶量持续不增、呕吐胆汁样物或血便,须立即就医。住院期间可进行非营养性吸吮训练,出院后继续使用强化母乳或早产儿配方奶喂养至纠正月龄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