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药量过大可通过催吐、洗胃、药物治疗、血液净化等方式治疗。药物过量通常由误服、自杀倾向、药物滥用、医嘱错误等原因引起。
神志清醒者可立即用手指刺激咽喉催吐,减少药物吸收,但强酸强碱或腐蚀性药物中毒时禁止催吐。
需在中毒后4-6小时内进行洗胃可清除胃内残留药物,昏迷患者洗胃前需气管插管防止误吸。
根据药物类型使用特异性解毒剂,如阿片类过量可用纳洛酮,苯二氮�类可用氟马西尼。
严重中毒时可采用血液灌流或血液透析清除血液中的药物分子,适用于长效巴比妥类等药物中毒。
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用可疑药物,携带药品包装及时就医,治疗期间需监测生命体征及肝肾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