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妊娠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孕妇年龄超过35岁或小于18岁、存在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等基础疾病、多胎妊娠、既往有不良孕产史等因素。
1、年龄因素孕妇年龄超过35岁或小于18岁属于高危妊娠范畴,高龄孕妇易发生染色体异常,低龄孕妇骨盆发育可能不完善。
2、基础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疾病会增加妊娠风险,这些疾病可能导致胎盘功能异常或胎儿发育受限。
3、多胎妊娠双胎或多胎妊娠属于高危妊娠,子宫过度膨胀易导致早产,胎儿营养竞争可能引发发育不均衡。
4、不良孕产史既往有流产、早产、死胎等不良孕产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发生类似并发症的概率较高。
确诊为高危妊娠的孕妇需要增加产检频率,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针对性监测和管理,必要时提前住院待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