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产后出血禁用麦角新碱、垂体后叶素等收缩血管类止血药物。主要禁用药物包括麦角新碱、垂体后叶素、缩宫素大剂量静脉注射、肾上腺素等。
麦角新碱可能诱发冠状动脉痉挛,加重心脏负荷,导致心肌缺血甚至心衰,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禁用。
垂体后叶素含加压素成分,可能引起血压骤升、心律失常等心血管不良反应,心脏病产妇应避免使用。
静脉快速输注高浓度缩宫素可能引发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对心脏病患者存在血流动力学风险。
肾上腺素通过α受体强烈收缩血管,可能诱发急性左心衰竭,心脏病产妇出血时禁止局部注射或全身使用。
建议心脏病产妇产后出血时采用宫腔填塞、子宫压迫缝合等机械止血方法,用药需在心内科医师指导下选择对循环影响小的止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