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B超图判断胎儿性别属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此类行为。B超检查的核心功能是评估胎儿生长发育、筛查结构异常,性别信息通常不会在报告中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医疗机构不得违规开展相关检测。
性别选择可能导致性别比例失衡,医务人员需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拒绝非指征性别鉴定请求。
孕16周前生殖器发育未完全显现,即使医学指征下进行性别鉴定也存在一定误差概率。
规范B超应关注双顶径、股骨长等生长指标,以及心脏、颅脑等器官的结构筛查。
建议孕妇按时完成产前超声检查,重点关注胎儿健康状况,医疗机构会依法提供必要的医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