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梅毒患者怀孕需谨慎评估。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导致流产、死胎或先天性梅毒,建议在孕前完成规范治疗并复查血清学指标阴性后再考虑妊娠。
未经治疗的潜伏梅毒孕妇有较高概率通过胎盘垂直传播病原体,尤其在妊娠16周后胎儿免疫系统发育时风险显著增加。
需通过非特异性抗体试验(如RPR和特异性抗体试验(如TPPA动态监测抗体滴度,确认治疗效果及传染性强弱。
推荐使用苄星青霉素肌注治疗,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多西环素或头孢曲松,完成疗程后需定期随访2-3年。
意外怀孕者应立即启动治疗,妊娠早中期每月复查RPR滴度,分娩后需对新生儿进行血清学检测及预防性治疗。
计划妊娠前应完成全程治疗并确保血清固定状态,孕期严格遵医嘱进行产检与药物干预,避免哺乳期垂直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