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怀孕后至少需要进行7-11次孕检,具体次数与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妊娠并发症风险等因素相关。
确认妊娠后需进行首次全面检查,包括血常规、超声检查等,评估胚胎着床位置及发育状态。
每4周定期检查一次,重点监测唐氏筛查、胎儿大排畸超声及妊娠糖尿病筛查等项目。
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36周后每周检查,主要评估胎位、羊水量及宫颈成熟度。
存在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需增加检查频率,必要时进行胎心监护等专项检查。
建议孕妇建立专属产检档案,严格遵循产科医生制定的个性化检查计划,同时保持均衡营养和适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