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喂养期间发热超过38.5摄氏度时建议暂停哺乳。发热可能由乳腺炎、上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产后感染等引起,需根据病因治疗后再恢复喂养。
乳腺炎可能导致乳房红肿热痛伴高热,需使用头孢克洛、阿莫西林、对乙酰氨基酚等药物控制感染和退热,炎症消退前暂停哺乳。
病毒性感冒引发低热时可继续哺乳,若体温超过38.5摄氏度或合并细菌感染,需使用奥司他韦、布洛芬等药物,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尿频尿痛伴发热需用头孢曲松、磷霉素等抗生素治疗,药物代谢期间应暂停哺乳,同时增加水分摄入促进细菌排出。
产褥感染需静脉使用抗生素如青霉素、甲硝唑,治疗期间禁止哺乳,待血常规及炎症指标恢复正常后评估喂养安全性。
哺乳期发热期间应保持充足休息,每日测量体温4次,体温正常24小时且停药后咨询医生评估恢复哺乳时间,挤奶维持泌乳量避免回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