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病毒属于第二类病原体,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需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操作。
1、分类依据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SARS病毒因传播力强、致死率高被列为第二类病原体。
2、危害程度
该病毒可引起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2003年全球流行期间病死率接近10%。
3、管理要求
相关实验活动需在BSL-3实验室进行,研究人员须接受专业培训并穿戴正压防护服。
4、防控措施
对疑似病例需立即隔离,样本检测需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由指定机构实施。
接触SARS病毒标本或患者时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出现发热症状需及时上报并接受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