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引起的肝炎通常不具有传染性。化疗药物导致的肝损伤属于药物性肝炎,主要与个体药物代谢异常、基础肝病、化疗方案强度、合并用药等因素有关,其发生机制不涉及病毒传播途径。
部分人群存在药物代谢酶基因多态性,可能导致化疗药物在肝脏蓄积。建议通过肝功能监测调整用药方案,必要时使用谷胱甘肽、多烯磷脂酰胆碱等保肝药物。
既往有病毒性肝炎或脂肪肝的患者更易出现化疗相关肝损伤。治疗需在控制原发病基础上,联合甘草酸制剂、双环醇等药物改善肝细胞炎症。
含大剂量甲氨蝶呤、奥沙利铂等肝毒性药物的方案风险较高。临床常采用水化利尿、亚叶酸钙解救等措施预防,出现肝损伤时需暂停化疗。
抗真菌药、抗结核药等与化疗药物联用可能加重肝损伤。治疗需停用肝毒性药物,必要时使用腺苷蛋氨酸改善胆汁淤积。
化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避免高脂饮食和酒精摄入,出现皮肤黄染或乏力等症状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