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进行血液透析需谨慎评估感染风险与心肺功能,主要考虑因素包括活动性结核控制情况、抗结核药物与透析的相互作用、营养状态调整及并发症预防。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需完成至少2周抗结核治疗后再评估透析指征,避免结核分枝杆菌通过透析设备传播,治疗药物需根据透析清除率调整剂量。
利福平、异烟肼等抗结核药物可能经血液透析清除,需监测血药浓度并调整给药时间,优先选择透析后给药以维持有效血药浓度。
肺结核合并肾衰竭患者常存在蛋白质能量消耗,透析期间需保证每日每公斤体重1.2-1.4克优质蛋白摄入,同时补充水溶性维生素。
需重点监测结核病灶活动性、电解质紊乱及透析相关低血压,合并尿毒症肺炎时应与结核性胸膜炎鉴别,必要时行CRRT替代治疗。
建议在感染科与肾内科联合诊疗下制定个体化方案,透析期间加强结核病筛查并严格实施呼吸道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