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献血法规定公民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符合健康条件的55-60周岁献血者可自愿延长献血年限,实际献血年龄限制与献血者健康状况、献血类型、既往献血史等因素有关。
全血捐献需年满18周岁,成分献血要求捐献者体重超过50公斤,未成年人及超龄者均不符合献血基本条件。
患有传染性疾病、严重慢性病或近期接受大手术者禁止献血,献血前需通过血压、血红蛋白等健康筛查。
捐献全血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成分献血间隔期不少于2周,55周岁以上献血者仅可捐献全血。
既往无献血不良反应的固定献血者,经血站评估合格后,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但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献血前应保持充足睡眠避免空腹,献血后需按压针眼10分钟并补充水分,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