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适用于计划妊娠女性、妊娠早期确诊孕妇、妊娠中晚期常规筛查及存在高危妊娠因素者。主要有孕前评估、早孕期筛查、中孕期排畸、晚孕期监护四种情况。
计划妊娠前3-6个月需进行TORCH筛查、甲状腺功能检测等基础检查,评估慢性病控制情况,建议夫妻双方共同参与遗传咨询。
妊娠6-13周需建立围产档案,完成NT超声、血清学筛查及传染病检测,对染色体异常风险进行初筛。
妊娠20-24周通过系统超声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同步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必要时补充无创DNA检测。
妊娠28周后需监测胎心胎动、评估胎盘功能,针对妊娠高血压等高危因素加强随访,制定个性化分娩方案。
建议规律补充叶酸等营养素,保持适度运动,所有检查需在专业产科医师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