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冠心病患者一般每3-6个月复查一次,实际复查频率需根据病情控制情况、用药反应、是否出现新症状及合并症等因素调整。
若血脂血压血糖达标且无胸痛发作,可延长至6个月复查;若控制不佳或症状反复,需缩短至3个月甚至更频繁。
调整降脂药或抗血小板药物后,需在1-3个月内复查肝肾功能及药物副作用,稳定后可延长间隔。
出现活动后气促、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等心功能不全表现时,应立即复查心脏超声和BNP检测。
合并糖尿病或慢性肾病者需每3个月评估冠脉风险,必要时行冠脉CTA或运动负荷试验。
日常需低盐低脂饮食,遵医嘱服用阿托伐他汀、阿司匹林等药物,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