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炎可能由药物代谢异常、药物过敏反应、长期用药积累毒性、基础肝病加重等因素引起,可通过停药观察、保肝治疗、人工肝支持、肝移植等方式干预。
部分人群因遗传性酶缺陷导致药物代谢障碍,表现为转氨酶升高、黄疸,建议立即停用可疑药物并监测肝功能,可遵医嘱使用谷胱甘肽、多烯磷脂酰胆碱、复方甘草酸苷等保肝药物。
特定体质对药物产生免疫损伤,常伴皮疹、发热等症状,需停用致敏药物并使用抗组胺药,严重时可用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配合水飞蓟宾、双环醇等护肝药物。
长期服用抗结核药或解热镇痛药等可能造成肝细胞坏死,出现乏力、厌油,须调整用药方案并静脉注射乙酰半胱氨酸解毒,联合熊去氧胆酸、门冬氨酸钾镁促进肝细胞修复。
慢性乙肝或脂肪肝患者用药更易诱发肝衰竭,表现为腹水、意识障碍,需在抗病毒治疗基础上进行血浆置换,必要时考虑肝移植,禁用对乙酰氨基酚等肝毒性药物。
用药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指标,避免酒精摄入及自行联用多种药物,发现皮肤黄染或尿色加深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