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经过规范治疗可以控制病情进展,但已造成的器官损害通常不可逆。治疗核心为青霉素类药物,需根据个体情况制定方案并长期随访。
首选苄星青霉素肌注,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多西环素或头孢曲松,所有治疗方案需完成全程并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
心血管梅毒需联合糖皮质激素防止赫氏反应,神经梅毒需静脉用青霉素G,树胶样肿病灶严重时需外科清创处理。
通过血清滴度下降程度判断疗效,每3-6个月检测RPR/TPPA,神经梅毒需重复脑脊液检查直至细胞数恢复正常。
治愈后仍需每年复查,晚期梅毒造成的主动脉瘤、痴呆等后遗症需多学科协作管理,禁止性接触至血清学转阴后6个月。
治疗期间应避免饮酒、保证充足营养,合并HIV感染者需同步抗病毒治疗,所有性伴侣必须接受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