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12周通常不建议进行药物流产。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12周妊娠需通过负压吸引术或钳刮术终止,具体方式需由医生评估妊娠周数及个体健康状况决定。
药物流产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随妊娠周数增加而降低,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方案仅适用于妊娠7周内,超过10周可能引发大出血或流产不全。
12周妊娠子宫体积明显增大,胎盘形成完整,药物难以完全排出妊娠组织,残留概率超过30%,需手术清宫概率显著增高。
中孕期药物流产可能导致子宫收缩乏力,出血量常超过500毫升,严重时需输血抢救,风险系数较早期妊娠增加5-8倍。
我国《避孕药具临床应用指南》明确规定药物流产适用时限,12周妊娠终止需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手术操作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建议立即前往产科门诊进行超声检查确认孕周,由专业医生评估后选择合适终止妊娠方案,术后注意休息并预防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