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一般建议在停经5-8周内到医院进行首次检查,具体时间受月经周期规律性、妊娠症状出现时间、既往孕产史、高龄或高危妊娠因素影响。
月经规律的女性可在停经5周后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孕,月经不规律者需根据排卵时间调整检查时间。
出现明显早孕反应或验孕阳性后1-2周内就诊,突发腹痛出血等症状需立即就医。
有流产史或宫外孕史者应在验孕阳性后尽早检查,既往剖宫产者需重点排查瘢痕妊娠。
35岁以上孕妇、慢性疾病患者或辅助生殖受孕者,建议提前至停经4-6周进行孕早期评估。
首次产检需包含血HCG、孕酮检测及B超检查,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后按医嘱定期复查,孕早期注意补充叶酸并避免剧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