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哮喘一般每3-6个月复查一次,实际复查频率受病情控制情况、急性发作频率、用药调整需求、生长发育变化等因素影响。
哮喘症状稳定且无急性发作时,可每6个月复查;若近期有夜间咳嗽或运动后喘息,需缩短至3个月。
过去3个月内因哮喘急诊就医或住院者,建议1-2个月复查,评估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是否需要升级。
正在阶梯式减量控制药物的患儿,需每1-2个月复查肺功能,避免病情反弹。
青春期前儿童每3个月需测量身高体重,长期使用高剂量激素可能影响生长发育。
家长需记录患儿每日峰值流速值及症状日记,复诊时携带用药清单,避免接触尘螨花粉等过敏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