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寒感冒颗粒过期后不建议服用。药物过期后可能因成分降解导致药效降低或产生有害物质,主要风险包括微生物污染、化学性质改变、潜在毒性增加、过敏反应加重。
过期药物可能滋生细菌或霉菌,破坏胃肠道菌群平衡,引发腹泻或感染症状,建议家长检查药品包装完整性后及时丢弃。
药物有效成分随时间分解可能生成有害衍生物,如对乙酰氨基酚氧化后损伤肝脏,出现此类情况应更换为未过期的板蓝根颗粒等替代药物。
部分中药成分变质后毒性增强,如麻黄碱类物质可能引起心悸,可遵医嘱改用正柴胡饮颗粒等安全性更高的药物。
变质药物易诱发严重过敏,表现为皮疹或呼吸困难,建议备有氯雷他定等抗组胺药物应急,但须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发现药物过期应立即停止使用,选择新鲜药品并注意储存条件,服用前仔细核对有效期,儿童用药需在成人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