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使用缩宫素引产一般需要6-12小时,具体时间受到宫缩反应、宫颈成熟度、胎儿耐受性、药物剂量调整等因素的影响。
宫缩强度和频率直接影响用药时长,有效宫缩建立后可逐步减少药物剂量。
宫颈条件较差时需延长用药时间,必要时配合宫颈球囊扩张等物理方法。
持续胎心监护下调整输注速度,出现胎心异常需立即停药并评估分娩方式。
根据子宫敏感度采用梯度增量法,最大剂量不超过40mU/分钟,避免子宫过度刺激。
用药期间需持续监测母婴生命体征,若24小时内未进入产程应重新制定分娩方案,必要时考虑剖宫产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