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甲状腺检查一般在孕8-12周进行,若存在高危因素或异常结果需遵医嘱复查。
孕早期甲状腺功能筛查对胎儿神经发育至关重要,通常在首次产检时完成。检查项目包括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素等指标,用于评估甲状腺功能状态。高危孕妇如有甲状腺疾病史、家族史或既往流产史,可能需提前至孕6-8周检测。部分医疗机构会结合甲状腺超声检查,观察腺体结构是否异常。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避免服用含生物素类保健品以免干扰结果。若初次结果异常,需在2-4周后复查确认,并根据结果决定是否干预。
建议孕妇保持均衡饮食,适量摄入含碘食物如海带、紫菜,避免过量摄入高碘或致甲状腺肿物质。规律作息和适度运动有助于维持甲状腺功能稳定,出现心悸、体重异常波动等症状时需及时就医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