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激光手术需满足年龄18岁以上、近视度数稳定、角膜厚度足够、无活动性眼病等条件,具体需通过术前检查评估。
患者需满18周岁且近视度数稳定1年以上,青少年眼球发育未定型,术后可能出现度数回退。
近视100-1200度、散光600度以内为常规适用范围,超高度近视可能需联合其他手术方式。
中央角膜厚度应大于480微米,术后剩余角膜基质层需保留至少250微米以维持结构稳定性。
排除圆锥角膜、青光眼、严重干眼症等禁忌症,眼底检查无视网膜裂孔或活动性炎症。
术前需停戴隐形眼镜1-2周,完成角膜地形图、眼压测量等十余项检查,术后遵医嘱定期复查并避免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