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缺血患者经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多数可在医生严密监测下生育。胎心监护、心肌负荷试验、药物调整是关键评估环节。
需通过动态心电图、心脏超声等评估心肌缺血程度,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相对适合妊娠,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应暂缓生育。
妊娠前需替换阿托伐他汀等致畸药物,改用拉贝洛尔等妊娠安全药物,β受体阻滞剂使用需严格监测胎儿心率。
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可能导致心功能恶化,需警惕胸痛加重、呼吸困难等症状,孕20周后建议每两周进行心脏评估。
轻中度患者可阴道分娩但需缩短第二产程,重度患者建议择期剖宫产,分娩期需备硝酸甘油等急救药物。
计划妊娠前应完成心肺功能评估,妊娠期建议营养师定制低盐高蛋白饮食,每日监测血压心率并记录胸闷发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