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可以遵医嘱使用扑热息痛,但需严格根据年龄体重调整剂量,家长需避免自行给药。
1、适用年龄3个月以上婴幼儿发热或疼痛时可使用,家长需选择儿童剂型如混悬液,避免成人片剂分割造成剂量误差。
2、剂量控制每公斤体重10-15毫克/次,家长需精确测量,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3、禁忌情况肝功能异常、蚕豆病患儿禁用,家长需告知医生过敏史,服药期间避免合用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成分药物。
4、不良反应可能出现皮疹或胃肠不适,家长发现异常需立即停药就医,避免长期连续使用超过3天。
儿童用药期间家长应保持充足水分摄入,体温超过38.5℃或持续发热需及时儿科就诊,服药后避免剧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