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49天内可进行药物流产,超过49天需评估胚胎大小及子宫情况。药物流产主要适用于孕囊直径小于25毫米、无禁忌症的早期妊娠,实际可行性需结合超声检查及医生评估。
1、时间限制药物流产最佳时间为停经49天内,超过此时限可能导致流产失败率升高。需通过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排除宫外孕。
2、禁忌症哮喘、肾上腺疾病、青光眼患者禁用米非司酮,严重贫血或凝血功能障碍者需谨慎。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需调整方案。
3、药物选择常用方案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需严格遵医嘱使用。用药后需监测出血量及孕囊排出情况。
4、风险预警可能出现大出血、感染或流产不全,用药后1-2周必须复查超声。如出血超过月经量两倍或持续发热需立即就医。
药物流产后应休息2周,避免剧烈运动,1个月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饮食注意补充优质蛋白和铁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