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弱视需进行视力检查、屈光检查、眼底检查和双眼视功能检查,必要时需配合电生理检查或影像学检查。
1、视力检查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或图形视力表评估单眼及双眼视力,家长需配合引导幼儿完成检查,3岁以下儿童可采用选择性观看法等特殊检测手段。
2、屈光检查通过散瞳验光准确测定屈光度,排除高度远视、散光等屈光不正因素,家长需在检查前3天按医嘱使用阿托品凝胶进行睫状肌麻痹。
3、眼底检查采用直接检眼镜排查视网膜病变、视神经异常等器质性病变,对于配合度差的幼儿,家长需提前进行适应性训练。
4、视功能检查通过同视机、立体视图等评估双眼融合功能与立体视觉,该检查对制定弱视训练方案具有指导意义。
建议确诊弱视后定期复查,治疗期间家长需监督遮盖疗法和视觉训练,日常注意补充维生素A和DHA等视觉发育所需营养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