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筛查频率一般为1-2年一次,实际间隔需根据年龄、家族史、乳腺密度、既往检查结果等因素调整。
1、年龄因素40岁以下女性若无高危因素可每2-3年筛查,40岁以上建议每年进行乳腺X线检查。
2、家族病史直系亲属患乳腺癌者需提前至30岁开始筛查,每6-12个月结合超声与核磁共振检查。
3、乳腺密度致密型乳腺组织者需缩短筛查间隔至6-12个月,建议联合超声或核磁共振提高检出率。
4、既往结果存在乳腺不典型增生等癌前病变者应每6个月复查,BI-RADS分级3类以上需缩短随访周期。
建议结合医生评估制定个体化筛查方案,日常可通过乳腺自检发现异常变化,高危人群可考虑基因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