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性建议每次食用蟹黄不超过20克,每周不超过1次。蟹黄摄入量需考虑个体消化能力、过敏风险、营养均衡及婴儿耐受性等因素。
蟹黄高胆固醇高脂肪,过量可能引发胃肠不适。哺乳期胃肠功能较弱,建议搭配姜醋助消化,出现腹胀需暂停食用。
甲壳类过敏原可能通过乳汁传递。首次食用后家长需观察婴儿是否出现湿疹、腹泻等过敏反应,过敏体质者应避免。
蟹黄富含维生素A但汞含量较高。家长需控制频次避免营养素失衡,同时保证鱼肉蛋奶等优质蛋白摄入。
部分婴儿对海鲜敏感。哺乳后家长需留意有无哭闹、皮疹等表现,出现异常应停止食用并记录饮食日志。
哺乳期饮食建议以温和易消化为主,食用海鲜后2小时内避免哺乳,出现不适及时就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