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一般需要做5-6次B超检查,实际次数受到妊娠风险等级、胎儿发育情况、孕妇基础疾病、医生建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妊娠风险等级低风险孕妇通常按常规产检时间进行B超检查,高风险孕妇可能因胎盘异常或妊娠并发症增加检查次数。
2、胎儿发育情况胎儿生长受限或结构异常时需增加B超监测频率,正常发育胎儿按孕周完成关键期检查即可。
3、孕妇基础疾病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孕妇需要更密集的胎儿监护,可能额外增加2-3次针对性B超检查。
4、医生建议产科医生会根据NT筛查、大排畸等特殊检查结果调整方案,异常情况下可能缩短复查间隔时间。
建议孕妇遵医嘱完成必要的超声检查,避免自行减少关键节点的胎儿评估,同时注意两次B超间隔不宜少于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