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一年半后怀孕一般可以继续妊娠,但需经专业医生评估子宫瘢痕恢复情况。
剖腹产术后子宫瘢痕完全愈合需要一定时间,通常建议间隔18-24个月再怀孕。术后一年半时,多数产妇的子宫肌层已基本修复,瘢痕组织具备一定承重能力,在规范产检和密切监测下可继续妊娠。需通过超声重点观察孕囊着床位置,排除瘢痕妊娠风险,并定期评估瘢痕厚度变化。若出现瘢痕处肌层连续中断或厚度不足3毫米,可能需终止妊娠。
少数情况下,若前次剖腹产存在术后感染、切口愈合不良等并发症,或本次妊娠早期即出现瘢痕部位疼痛、异常出血等症状,则不建议继续妊娠。这类情况发生子宫破裂的风险较高,可能危及母婴安全。
妊娠期间应严格控制体重增长,避免剧烈运动,按时进行瘢痕超声监测,出现腹痛或阴道流血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