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孕妇产检一般需要7-11次,具体时间从孕早期持续到分娩前,实际次数受到孕妇年龄、基础疾病、孕期并发症、胎儿发育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孕早期首次产检在孕6-8周进行,主要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活性,建档并完成基础检查项目。
2、孕中期孕16-20周进行唐氏筛查,孕20-24周完成大排畸超声检查,此阶段每4周检查一次。
3、孕晚期孕28周后每2周产检一次,36周后每周检查,重点监测胎心胎位、孕妇血压及血糖指标。
4、高危妊娠存在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并发症的孕妇,需根据病情增加产检频率至每周或更密集。
建议孕妇按时完成产检项目,保持适度运动并均衡营养,出现腹痛、阴道流血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