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性结核病患者不建议立即进行试管婴儿治疗,需先完成抗结核治疗并评估病情稳定性。结核病对试管婴儿的影响主要有结核感染扩散风险、药物相互作用、子宫内膜损伤、母婴垂直传播。
1、感染风险控制活动期结核分枝杆菌可能通过血液播散至生殖系统,需完成6-9个月规范抗结核治疗,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药物,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痰培养及影像学变化。
2、药物相互作用利福平会加速雌激素代谢降低避孕药效,抗结核药物与促排卵药物可能存在交叉反应,建议结核治愈后间隔3个月再进入试管周期。
3、子宫内膜评估结核性子宫内膜炎会导致内膜基底层破坏,通过宫腔镜和内膜活检评估容受性,严重粘连者需先行宫腔粘连分离术。
4、母婴传播预防结核分枝杆菌可通过胎盘或产道感染胎儿,治愈后仍需进行结核菌素试验和胸部X线筛查,确认无活动性感染方可实施辅助生殖。
结核治愈患者进行试管婴儿前应复查ESR、CRP等炎症指标,治疗期间保持充足优质蛋白摄入,避免剧烈运动导致免疫力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