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近视手术通常要求年龄在18-50岁之间、近视度数稳定1年以上、无活动性眼病及全身禁忌症。主要条件包括近视度数在100-1200度范围内、角膜厚度足够、无圆锥角膜倾向、无严重干眼症或青光眼等眼部疾病。
近视度数稳定是手术的基本前提,要求近两年内每年变化不超过50度。角膜厚度需达到480微米以上,术后剩余角膜基质层厚度应大于280微米以确保结构安全。术前需通过角膜地形图排除圆锥角膜,眼压测量排除青光眼,泪液分泌试验评估干眼程度。全身条件包括未处于妊娠哺乳期、无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糖尿病等影响愈合的全身疾病。术前需停戴隐形眼镜,软性镜片停戴1周,硬性镜片停戴3周以上。
术后护理需严格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和人工泪液,避免揉眼和剧烈运动。定期复查视力恢复情况,术后1周内避免长时间用眼,1个月内防止污水入眼。饮食宜清淡,多补充维生素A和蛋白质促进角膜修复,避免辛辣刺激食物。外出佩戴防紫外线眼镜,保持用眼卫生,控制电子屏幕使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