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不能食用的原因有哪些
发布于 2025-06-08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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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不可食用的情况主要有变质腐败、寄生虫感染、重金属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特定疾病污染五种原因。
肉类在储存不当或超过保质期后会发生蛋白质分解,产生胺类、硫化物等有毒物质。表现为表面发黏、颜色暗沉、散发腐臭味。常见于夏季常温存放超过4小时的鲜肉,或冷冻肉反复解冻后。变质肉中的致病菌如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可能引发急性胃肠炎。
未经充分加热的肉类可能携带旋毛虫、弓形虫、绦虫等寄生虫幼虫。猪带绦虫囊尾蚴感染可能导致肠道梗阻,旋毛虫侵入肌肉会引起持续高热。这类肉品通常存在米粒状白色结节,多见于私宰未经检疫的猪肉、野生动物肉。
工业污染区饲养的动物内脏及肌肉可能蓄积铅、镉、汞等重金属。长期食用铅超标的动物肝脏会损害神经系统,镉污染的肾脏可能导致骨质疏松。这类污染肉品外观无异常,需通过专业检测才能发现。
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瘦肉精等药物会导致残留超标。氯霉素残留可能抑制骨髓造血功能,盐酸克伦特罗残留会引起心悸头痛。购买时应注意查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避免选择颜色异常鲜红的肉品。
患炭疽、口蹄疫等传染病的动物肉体携带高致病性病原体。炭疽杆菌污染的肉类接触后可能引发皮肤炭疽或肺炭疽,非洲猪瘟病毒虽不传人但会导致生猪大规模死亡。这类肉品通常伴随出血点、淋巴结肿大等病变特征。
日常选购肉类应认准检疫标志,冷冻保存不超过3个月,烹饪时保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动物内脏每周摄入不宜超过100克,发育期儿童及孕妇应减少加工肉制品摄入。若误食问题肉类后出现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需立即就医并保留剩余食品样本。建议通过正规商超渠道购买,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廉价肉品,禽畜肉类与水产类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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