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常见一些人不管患了哪种皮肤病,也不管自己对什么食物过敏,凡是所谓的“发物”,统统忌口。结果造成营养不良,影响了身体健康。
即使是皮肤病患者对于禁忌的食物也并非永远忌口,一般待皮肤病稳定一段时间后,可尝试吃过敏食物,从小量开始,如无特殊反应,可逐渐增加量和次数。经过反复多次脱敏,一些人对原来过敏的食物,可以不再发生过敏反应。
不要对禁忌食物的范围过大。患者可将吃进食物的种类和时间与症状发生的时间记录下来。若在进食后12~24小时发病,就为致敏食物。这样忌口就有针对性,缩小了忌口的范围。
有些皮肤病,其发病与某些食物有密切的关系。在发病期间或疾病治愈后的一段时间内,应限制或禁食鱼、虾、蟹等海腥“发物”,以及禽类食品和葱、蒜、辣椒等刺激性食物。有些皮肤病如疥疮、体癣等,因与饮食无关不需忌口。
1、禁吃辛辣、冷凉食品以及虾蟹。
2、慎用发物食品,最好不吃。
3、慎用的水果:桂圆、荔枝、橘子等易引起上火的水果。
4、饮食以清淡为宜,多注意休息,按时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