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国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内分泌科
孕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筛查时间可能受到孕前体重、家族糖尿病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胎妊娠、高龄妊娠等因素的影响。
孕前体重指数超过25的孕妇属于高危人群,可能需要提前至孕16周进行初次筛查。这类孕妇体内脂肪组织较多,胰岛素抵抗风险显著增加,建议在首次产检时评估筛查必要性。
直系亲属患有2型糖尿病的孕妇,建议在孕早期进行空腹血糖检测。遗传因素可能导致胰岛功能异常,孕12周前完成首次筛查有助于早期发现糖代谢异常。
曾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妇应在孕早期开始监测。这类人群再次发病风险达50%,需在孕12周内完成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并在孕24周重复筛查。
双胎及以上妊娠建议提前至孕20周筛查。多胎妊娠胎盘分泌的拮抗胰岛素物质倍增,且子宫增大速度更快,容易导致胰岛素抵抗提前出现。
35岁以上孕妇需加强血糖监测。年龄增长伴随胰岛功能减退,可能需要在常规筛查外增加孕32周的二次糖耐量检测。
孕期血糖管理需结合饮食控制和适度运动。建议每日主食选择糙米、燕麦等低升糖指数食物,分5-6餐进食避免血糖波动;每周进行150分钟散步、孕妇瑜伽等有氧运动,运动后监测血糖变化;定期测量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记录血糖变化趋势供医生参考;保证充足睡眠有助于改善胰岛素敏感性,夜间睡眠时间不少于7小时;出现多饮多尿、反复外阴瘙痒等症状时应及时复查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