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叶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内分泌科
碘-131治疗主要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甲状腺癌,治疗期间需注意隔离防护、饮食调整及定期复查。治疗后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严格隔离、避免接触孕妇及儿童、遵医嘱用药、监测甲状腺功能、保持低碘饮食。
碘-131治疗后需单独居住1-2周,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排泄物需单独处理,使用后的物品需彻底清洁。隔离期间保持室内通风,减少放射性物质残留。
治疗后2周内禁止接触孕妇及儿童,3个月内避免拥抱或长时间近距离接触他人。哺乳期女性需提前停止哺乳,育龄女性治疗后6个月内需避孕。
治疗后需按时服用左甲状腺素钠片等替代药物,不可自行调整剂量。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三项,根据结果调整用药方案。若出现心悸、乏力等症状需及时就医。
治疗后1个月、3个月、6个月需复查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素等指标。甲状腺癌患者还需定期进行全身碘-131扫描,监测肿瘤复发情况。
治疗前4周及治疗后3个月需严格限制海带、紫菜等高碘食物摄入。避免使用含碘药物及造影剂,日常选用无碘盐烹饪,控制每日碘摄入量低于50微克。
碘-131治疗后应保持充足休息,避免剧烈运动1个月。注意观察颈部肿胀、疼痛等异常情况,出现发热或呼吸困难需立即就医。长期随访中需关注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状,如怕冷、体重增加等。治疗期间保持良好心态,避免焦虑情绪影响恢复。日常可适量补充维生素D和钙剂,预防骨质疏松。严格遵循医嘱完成所有复查项目,确保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