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伟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心内科
哺乳期服用布洛芬后通常可以继续哺乳,但需在医生指导下短期使用。布洛芬属于非甾体抗炎药,少量会进入乳汁,但对婴儿影响较小。
布洛芬在哺乳期属于相对安全的药物,其进入乳汁的量不足母体剂量的1%,且婴儿胃肠道对布洛芬吸收率低。美国儿科学会将其列为哺乳期适用药物,临床观察显示常规剂量下未发现对婴儿有明显不良反应。哺乳期母亲因头痛、牙痛或产后疼痛需止痛时,可在医生建议下使用布洛芬片或布洛芬缓释胶囊,服药后2-3小时哺乳可进一步降低药物浓度。需注意避免与含布洛芬的复方制剂同时使用,如某些感冒药可能含有相同成分。
极少数情况下,若婴儿为早产儿、低体重儿或存在肾功能异常,母亲长期大剂量使用布洛芬可能增加风险。此时可能出现婴儿嗜睡、喂养困难或皮疹等症状,需立即暂停哺乳并就医。母亲若需长期服用或存在胃溃疡、哮喘等禁忌症时,应选择替代药物。哺乳期女性使用布洛芬混悬液等剂型时,需特别注意药品说明书中哺乳期用药提示。
哺乳期用药需权衡利弊,建议单次小剂量使用布洛芬,服药后观察婴儿有无异常反应。出现发热或疼痛持续不缓解时,应及时就医排查病因,避免自行延长用药周期。哺乳期间保持充足水分摄入,疼痛缓解后可通过热敷、按摩等非药物方式护理,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喂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