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伟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心内科
过期布洛芬不建议服用。药物过期后可能因有效成分降解或杂质增加而影响疗效,甚至产生不良反应。
布洛芬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其化学稳定性会随时间推移而降低。药品包装标注的有效期是基于严格实验数据确定的,超过该期限后,药物可能发生物理或化学变化。片剂可能出现变色、裂片,混悬液可能分层或沉淀。这些变化不仅导致止痛消炎效果减弱,还可能因分解产物引发胃肠刺激、过敏等风险。尤其对于缓释制剂,过期的药物可能破坏缓释结构,造成药物突释,增加不良反应概率。
特殊情况下如灾害应急且无替代药品时,短期使用刚过期1-2个月的布洛芬或可考虑,但需观察是否出现异味、变色等明显变质迹象。即便如此,这种使用方式仍缺乏安全性数据支持,对儿童、孕妇、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全者风险更高。过期药物也无法保证无菌性,注射剂绝对禁止使用。
建议定期清理家庭药箱,过期药品应交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若需持续镇痛或抗炎治疗,应就医获取新批号药品。储存药品时注意避光防潮,开封后的液体剂型有效期会缩短,须参照说明书标注的开封后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