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感染内科
接种乙肝疫苗的禁忌包括急性发热性疾病、严重过敏史、免疫缺陷状态、妊娠期特殊情况及特定神经系统疾病。
1、急性发热:体温超过38.5℃时应暂缓接种,避免疫苗反应与疾病症状混淆。待退热后评估身体状况再行补种,期间需补充水分并监测体温变化。
2、过敏风险:既往对乙肝疫苗成分如酵母蛋白或首剂接种后出现过敏性休克者禁用。轻微局部红肿可观察处理,但全身性荨麻疹或呼吸困难需立即就医抗过敏治疗。
3、免疫抑制:艾滋病患者、化疗期间或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可能无法产生有效抗体。建议完成免疫抑制治疗后重新评估接种方案,必要时增加抗体检测频次。
4、妊娠期慎用:虽然灭活疫苗理论上安全,但妊娠早期12周内非高危暴露孕妇可暂缓接种。哺乳期女性接种后需观察婴儿是否出现异常哭闹或皮疹。
5、神经系统疾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或接种后出现中枢神经脱髓鞘病变者禁用。癫痫未控制者需神经内科会诊,权衡接种获益与潜在风险。
日常护理需注意接种后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观察注射部位有无硬结或淤血。饮食宜清淡,减少海鲜等易致敏食物摄入。若出现持续高热或意识模糊,需急诊排除疫苗相关脑病。定期检测乙肝表面抗体水平可评估免疫持久性,一般建议3-5年加强接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