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国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内分泌科
糖尿病诊断标准基于空腹血糖、餐后血糖或糖化血红蛋白数值,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确诊:空腹血糖≥7.0mmol/L、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糖化血红蛋白≥6.5%。
空腹8小时以上静脉血浆血糖≥7.0mmol/L可诊断糖尿病。空腹血糖在6.1-6.9mmol/L属于空腹血糖受损,需结合糖耐量试验进一步评估。测量时应避免应激、感染等干扰因素。
口服75g葡萄糖后2小时血糖≥11.1mmol/L具有诊断意义。餐后血糖7.8-11.0mmol/L提示糖耐量减低。测试前3天需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剧烈运动影响结果准确性。
反映近3个月平均血糖水平,≥6.5%可作为诊断依据。5.7%-6.4%属于糖尿病前期。贫血、血红蛋白病等患者需采用其他诊断方法。
伴有典型三多一少症状时,随机静脉血糖≥11.1mmol/L可确诊。无症状者需重复检测确认。严重脱水或急性感染可能导致假阳性结果。
初次检测异常需隔日复查确认。妊娠期采用更严格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或餐后1小时血糖≥10.0mmol/L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确诊糖尿病后需进行饮食控制,每日主食摄入量控制在200-300g,优先选择糙米、燕麦等低GI食物;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如快走、游泳;定期监测血糖并记录数据;遵医嘱使用二甲双胍、格列美脲、西格列汀等降糖药物;每3-6个月检查糖化血红蛋白和并发症筛查。出现视力模糊、肢体麻木等症状需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