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孕妇通常在确认怀孕后6-8周进行首次孕检,后续检查按孕周分期进行。孕检时间主要根据孕周阶段和检查目的安排,包括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等不同时期的检查项目。
孕早期检查一般在停经6-8周进行,此时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胎心搏动情况,同时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血型、传染病筛查等基础检查。孕11-13周加6天进行NT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孕中期检查从孕16周开始,每4周进行一次产检,包括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羊膜腔穿刺(必要时)、系统超声排畸检查等,孕24-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期糖尿病。孕晚期检查从孕28周开始,每2周进行一次产检,孕36周后每周进行一次产检,包括胎心监护、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量、胎盘成熟度等,孕37周后还需进行B族链球菌筛查和分娩方式评估。整个孕期常规产检次数约为9-13次,具体频率会根据孕妇年龄、既往孕产史、妊娠合并症等情况适当调整。
孕妇应按照医生建议的时间节点规律进行孕检,不要随意推迟或错过检查项目。日常注意均衡饮食,适量摄入蔬菜水果、优质蛋白和全谷物,避免生冷辛辣食物,保持适度活动如散步,保证充足睡眠,留意胎动变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胎动异常等情况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