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三大特有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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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 副主任医师

张博副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骨科

骨折的三大特有体征是畸形、异常活动和骨擦音或骨擦感。骨折通常由直接暴力、间接暴力或积累性劳损等原因引起,建议患者及时就医,通过X线或CT检查明确诊断。

1、畸形

骨折后,骨折段移位可使肢体外形发生改变,主要表现为缩短、成角或旋转畸形。例如,前臂骨折后,手腕可能呈现异常的弯曲角度;大腿骨折后,患肢可能比对侧明显缩短。这种畸形是由于骨折端受肌肉牵拉和重力作用导致的,是判断骨折最直观的体征之一,但部分嵌入性骨折或不完全骨折可能畸形不明显。

2、异常活动

正常情况下,肢体骨干区域是坚硬且无活动度的。骨折后,在原本没有关节的部位出现不正常的活动,即异常活动。比如,小腿中段本应固定不动,但骨折后,轻轻移动小腿远端时,骨折处会出现类似关节的摆动。这一体征是骨折的专有表现,但检查时需动作轻柔,避免加重损伤和患者疼痛。

3、骨擦音或骨擦感

当骨折端相互摩擦时,会产生骨擦音或骨擦感。骨擦音是骨折端触碰时发出的粗糙声音,骨擦感则是检查者手部感受到的摩擦震动感。这种体征通常在移动患肢或按压骨折部位时出现,是骨折确诊的重要依据。但需注意,不应为了刻意引出此体征而反复移动患肢,以免增加软组织损伤和患者痛苦。

骨折后的日常护理和康复至关重要。患者应严格遵医嘱进行固定或手术后的康复训练,早期可进行未受伤关节的主动活动及受伤部位肌肉的等长收缩训练,以预防肌肉萎缩和深静脉血栓。饮食上,建议增加富含优质蛋白、钙和维生素D的食物摄入,如牛奶、豆制品、鱼虾和深绿色蔬菜,同时保证充足日照。恢复期间,避免吸烟和饮酒,以免影响骨折愈合。定期复查X线,根据骨痂生长情况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增加负重和活动强度,不可过早拆除固定或进行剧烈运动,防止骨折再移位或内固定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