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做高压氧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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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中玉 副主任医师

曲中玉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妇科

早产儿高压氧治疗通常在出生后病情稳定且存在明确适应症时进行,主要适用于缺血缺氧性脑病、脑损伤恢复期、严重贫血等情况。具体时机需结合胎龄、体重、并发症及临床评估综合决定。

1、病情稳定:

早产儿需在生命体征平稳、无活动性出血或严重感染等禁忌症后开始高压氧治疗。通常要求呼吸、心率、血压等基本指标稳定至少24-48小时,避免治疗加重心肺负担。

2、脑损伤评估:

经颅脑超声或MRI确诊缺血缺氧性脑病时,建议在急性期后出生7-10天启动治疗。早期干预可改善脑细胞代谢,但需排除颅内出血急性期Ⅲ-Ⅳ级等风险。

3、贫血纠正:

严重贫血血红蛋白<80g/L早产儿需先输血改善携氧能力,再考虑高压氧辅助治疗。治疗期间需监测血红蛋白及铁代谢指标,避免氧自由基损伤。

4、视网膜发育:

胎龄<32周或体重<1500g的早产儿,需在视网膜血管发育基本成熟矫正胎龄38-40周后开始治疗,防止高压氧诱发早产儿视网膜病变。

5、疗程调整:

单次治疗压力通常控制在1.5-1.7ATA,每次60-90分钟,10-15次为一疗程。需根据患儿耐受性、血气分析及脑电图动态调整方案,避免氧中毒或气压伤。

高压氧治疗期间应加强营养支持,优先母乳喂养并补充维生素E等抗氧化剂。定期监测生长发育指标,配合新生儿抚触、音乐疗法等神经发育干预。治疗结束后仍需随访视力、听力及运动功能,建议每3个月评估一次至2周岁。避免在呼吸道感染期间强行治疗,舱内需配备专用新生儿保温设备及急救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