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淑霞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消化内科
上消化道内镜检查的相对禁忌证主要有严重心肺功能不全、急性上消化道穿孔、凝血功能障碍、不能配合检查以及食管化学性烧伤急性期等。相对禁忌证是指需谨慎评估风险收益比后再决定是否进行检查的情况。
严重心力衰竭、未控制的心律失常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内镜检查可能诱发缺氧或循环衰竭。这类患者需先由心内科或呼吸科医生评估稳定性,必要时在监护下由经验丰富的内镜医师操作,并缩短检查时间。
胃或十二指肠急性穿孔时,内镜注气可能加重腹腔感染。但部分病例需通过内镜明确穿孔原因或进行止血等治疗,此时需外科团队待命,使用二氧化碳注气并控制压力。
血小板低于50×10⁹/L或INR超过1.5时,活检或治疗操作易导致出血。需提前输注血小板或新鲜冰冻血浆纠正凝血功能,或改用无创检查替代。
精神障碍、痴呆或剧烈呕吐无法耐受者,可能造成黏膜损伤。可考虑静脉麻醉下检查,但需评估麻醉风险,必要时推迟至病情稳定。
强酸强碱烧伤后2周内黏膜脆弱,内镜通过可能引起穿孔。若非必须紧急处理食管狭窄等并发症,建议2-3周后待炎症消退再行检查。
对于存在相对禁忌证的患者,建议完善术前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检查前需充分禁食,高血压患者控制血压平稳,糖尿病患者调整降糖方案。术后密切监测生命体征,观察有无呕血、胸痛等并发症。内镜操作应选择经验丰富的医师,采用最细径内镜,尽量减少注气和操作时间。特殊情况下可考虑CT等影像学检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