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启刚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妇科
化疗后不来月经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治疗。化疗药物可能暂时抑制卵巢功能导致闭经,部分患者可自行恢复,但若长期闭经或伴随其他症状,需及时干预。
化疗药物对卵巢功能的抑制是闭经的主要原因,尤其烷化剂类化疗药如环磷酰胺对卵巢损伤较明显。年轻患者卵巢功能恢复概率较高,可能在化疗结束后6-12个月内月经逐渐规律。期间可能出现潮热、盗汗等围绝经期症状,可通过中药调理如坤宝丸缓解,同时建议监测卵泡刺激素水平评估卵巢储备功能。
40岁以上患者或接受大剂量化疗者更容易发生永久性闭经。若停经超过1年且促卵泡激素持续超过40IU/L,提示卵巢早衰可能。此类患者需长期管理,可遵医嘱采用激素替代疗法如戊酸雌二醇片/雌二醇环丙孕酮片复合包装,预防骨质疏松和心血管疾病。有生育需求者应尽早就诊生殖医学中心,评估冻卵或胚胎保存的可行性。
化疗后闭经患者应保持均衡饮食,每日摄入适量豆制品补充植物雌激素,规律进行瑜伽等低强度运动改善血液循环。定期复查妇科超声和性激素六项,观察子宫内膜厚度变化。若出现阴道干涩可使用阴道保湿剂如普罗雌烯阴道胶丸,避免使用含酒精的护理产品。心理疏导同样重要,可参加肿瘤康复患者互助小组缓解焦虑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