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伟副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小儿内科
甲状腺疾病一般需要3-6个月复诊一次,具体复诊时间需根据疾病类型、病情控制情况及医生建议调整。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若处于药物调整期,通常每4-6周需复查甲状腺功能,待指标稳定后可延长至3个月复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在初始治疗阶段建议每6-8周复查,稳定后改为6个月随访。甲状腺结节患者若初次发现结节,需在3-6个月复查超声评估变化,无恶性特征者可延长至6-12个月随访。甲状腺癌术后患者第一年每3-6个月需复查甲状腺球蛋白和超声,后续根据复发风险调整。妊娠合并甲状腺疾病患者需增加监测频率,妊娠前半期每4周复查促甲状腺激素,后半期可调整为6-8周。
复诊时需携带既往检查报告,医生会根据症状变化、药物副作用及实验室结果调整治疗方案。日常需规律服药,避免自行增减药量,注意记录心悸、手抖、体重变化等异常症状。饮食应保证碘适量摄入,桥本甲状腺炎患者需限制高碘食物。保持规律作息和适度运动有助于维持甲状腺功能稳定,出现明显乏力、浮肿或情绪波动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