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孕期一般需要检查2-4次甲状腺功能。具体检查次数需根据孕妇甲状腺健康状况、孕周及医生建议调整,通常建议在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各检查一次。
甲状腺功能检查是孕期重要的监测项目之一,主要评估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素等指标。孕早期甲状腺激素对胎儿脑发育至关重要,首次检查通常在孕8周前完成。若结果异常或存在甲状腺疾病史,可能需增加至每4-6周复查。孕中期16-20周进行第二次筛查,此时胎盘激素分泌稳定,可更准确判断甲状腺功能状态。孕晚期28-32周的检查有助于发现妊娠期新发甲状腺疾病。对于低风险孕妇,部分医疗机构可能仅安排孕早期和孕中期两次检测。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避免服用含生物素类维生素补充剂,以免干扰检测结果。
建议孕妇定期进行产检并遵医嘱完成甲状腺功能筛查。日常注意均衡饮食,适量摄入含碘食物如海带、紫菜,避免过量摄入高碘或致甲状腺肿物质。出现乏力、怕冷、体重异常增加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