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玮琰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眼科
视力正常标准通常以国际标准视力表1.0或对数视力表5.0为基准,但需结合年龄、屈光状态等因素综合判断。
婴幼儿视力发育呈渐进性,出生时仅有光感,1岁可达0.2,3岁约0.6,6-7岁基本达到成人水平。青少年及成人单眼裸眼视力1.0-1.5属于正常范围,双眼视力差不超过两行视标。老年人因晶状体调节力下降,视力可能略有降低但仍应维持在0.8以上。检查时需注意标准距离,国际标准视力表需在5米处测量,对数视力表需在4米处测量。近视患者戴镜矫正后视力达到1.0即视为光学矫正正常,远视患者需考虑生理性远视储备。特殊职业如飞行员对视力要求更高,通常需要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1.2。
建议每年进行1-2次视力检查,青少年建议每半年检查一次。日常注意用眼卫生,保持30-40厘米阅读距离,每用眼40分钟休息10分钟。增加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阳光照射有助于预防近视。饮食中适量补充维生素A、叶黄素等营养素,避免长时间使用电子屏幕。出现视力下降、视物模糊等症状时应及时到眼科进行验光检查和眼底评估。